隨著新型城鎮化和棚戶區改造的推進,城市建筑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拆除和裝修產生的廢棄物大幅增加。這些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膠、涂料、油漆等屬于難以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,并含有有害的重金屬元素。建筑垃圾的隨意丟棄,不僅影響市容市貌,還威脅著生態環境。如何科學處理建筑垃圾,成為城市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題。
要減輕建筑垃圾對城市環境的二次影響,需要加快實現建筑垃圾處理減量化、資源利用化和無公害化。是盡快出臺《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進資源化利用的意見》,指導和推進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納入城市總體規劃、土地利用規劃和循環經濟發展規劃,解決項目建設用地困難問題,構建包含建筑垃圾產生、分類、運輸、再生利用、工程應用等各環節的監管體系,確保建筑垃圾處置及資源利用工作順利實施。
二是要建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聯動工作機制,明確相關部門的分工、職責,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納入節能減排工作,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,真正做到有章可循,考核有據可依。
三是要設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準入條件,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投資經營;同時,對符合標準的再生產品,要列入綠色建材目錄、政府綠色采購目錄,明確政府投資項目,優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,規定其他項目應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比例。
四是要健建筑垃圾運輸、處理執法協調制度。尤其是要完善城市建筑垃圾收集、運輸、回填、消納和利用等各個環節運行監管體系。針對少數渣土車輛跟執法人員“躲貓貓”及渣土夜間運輸較多的現象,相關執法人員可采取定點執法和上路巡查相結合的辦法,對違規單位予以行政處罰。